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

法不责众
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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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法不责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行百里者半九十 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:“诗云:‘行百里者半九十。’此言末路之难也。”
条条大路通罗马 艾煊《大江风雷》第五部:“小司书不等何为说完,就打断了她的话,说:‘条条大路通罗马。’”
敬业乐群 西汉 戴圣《礼记 学记》:“一年视离经辨志,三年视敬业乐群。”
习非成是 西汉 扬雄《法言 学行》:“习乎习,以习非之胜是,况习是之胜非乎?”
不二法门 《维摩诘经 入不二法门品》:“如我意者,于一切法无言无说,无示无识,离诸问答,是为入不二法门。”
掉舌鼓唇 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79回:“妆女的呈娇献媚,令人消魂;耍丑的掉舌鼓唇,令人捧腹。”
盲人说象 元 黄溍《书袁通甫诗后》:“吾侪碌碌,从俗浮沉,与先生相去远甚,而欲强加评品,正如盲人说象。”
七搭八扯
心灰意冷 清 梁启超《湖南时务学堂学约》:“非有坚定之力,则一经挫折,心灰意冷。”
说一不二 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40回:“褚一官平日在他泰山眼前还有个东闪西挪,到了在他娘子跟前却是从来说一不二。”